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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空中乘务专业统考考试考生指南

来源:西北师范大学 2016-1-8 10:05:33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报名参加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空乘类统考)的考生,请务必于2016年1月7日7:00—20:00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排队报名(不能代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所持身份证要与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一致。考生面试考场及顺序由计算机程序随机安排,与报名顺序无关,因天气寒冷,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报名,不要提前排队等候。

    2、考生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生体检合格承诺书》,并在报名窗口签字交回。《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生体检合格承诺书》必须由本人亲笔签订,不得代签。请各位考生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排队,遵守报名现场秩序,自备零钱,交纳考试费180元并领取《报名登记表》。

    3、《报名登记表》是考生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核对表上个人信息,并在考试时随身携带,与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同时备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规定,且达到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净身高175cm~185cm,体重(kg)=[身高(cm)-105]*(1±10%);女性净身高162cm~175cm,体重(kg)=[身高(cm)-110]*(1±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4、法定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内容

    空乘类统考采用面试形式,面试总分满分为300分。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五部分:

    1、形体外观100分,要求人体四肢、躯干、头部五官之间比例关系协调恰当,形体优美。

    2、举止风度60分,要求站、行、坐、蹲姿态优雅,从容大方,神情亲和自信,衣着得体。

    3、动作反应30分,要求指令动作反应敏捷,规范、协调,模仿练习准确、到位。

    4、语言表达能力50分,要求语言流利,语音准确,语调自然,语态大方,表达富有情感。以朗读广播词、新闻稿等指定材料方式考核。时间不超过1分钟。

    5、才艺展示60分,要求现场展示富有内涵的个人特长,形式不限,评委可根据情况适时终止。考生自备伴奏盘(光盘、U盘),伴奏盘仅限存贮伴奏内容。

    四、面试程序及要求

    1、专业面试分组进行,先集中进行形体外观、举止风度、动作反应的考核,之后考生逐个进行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展示考核,评委根据考生综合表现现场评分,并采用投影现场亮分,请考生准确牢记自己成绩。

    2、专业面试安排在西北师范大学舞蹈学院舞蹈排练厅进行,面试从2016年1月9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段安排将于1月8日下午14:30在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平台、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西北师范大学艺术广场公布,请考生务必查看并记清楚自己的考试时间,提前半小时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予安排补考。

    3、专业面试时考生不允许化浓妆,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饰(如空乘类制服、丝巾等)参加考试。才艺展示请提前更换服装,考试现场不允许更换服装;考试现场提供钢琴和音乐播放器(仅支持光盘、U盘),其它乐器自备,请提前做好准备。考生应自备伴奏曲目,要求所带U盘或光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不得单独保存于其它文件夹内,考试中如发生U盘或光盘音质不清、不能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体检要求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可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13号)关于空中乘务人员的相关规定。

    空乘类统考不再安排专业体检,请考生在报名前自行体检,达到以上要求者方可报考,考生报名时须签订报名条件及体检合格承诺书。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录取院校取消入学资格或毕业时不能从事航空服务及相关工作,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录取院校无关。

    六、成绩公布及使用

    1、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1月中下旬在省教育考试院 http://www.gszs. cn)及西北师大本科招生网 (http://zsb.nwnu.edu.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2、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5]29号)文件规定,2016年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继续实行全省统考,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甘肃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七、考试纪律及要求

    1、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面试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分组情况及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参加检录,3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安排补考。

    2、所有考生必须同时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及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各科考试,三证缺一不可。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录像机等具有通讯及摄录功能的设备进入面试考场录像、录音,违者均按违纪处理。

    4、考生在面试考场及候考场所、体检场所需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影响考场秩序。

    5、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及录像,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秩序。

       7、对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或照相工具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监督组负责调查违规事实,认定后报甘肃教育考试院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8、对考试过程中替考、提供或传输图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依法处理: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卷)、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八、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评委、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考试违纪、违法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或西北师范大学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3、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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